根据2013年版宪法精神制定《新闻法》

(VOVworld)- 要根据2013年版宪法精神制定《新闻法》。这是越南通讯传媒部5月21日在河内举行的关于制定新版《新闻法》意见征集研讨会上,大多数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

本次研讨会旨在提高新版《新闻法》制定质量,进而提高新闻活动和国家对新闻领域管理工作质量,准备于今年10月提交政府审议这部法律。

代表们认为,制定新版《新闻法》时要克服各种不足和跟不上形势的内容,确保新闻活动健康并按既定方向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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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台副台长武海在会上就主管部门问题发言,认为,新版《新闻法》中关于主管部门的规定应由政府做出。

他在就该法的总体情况建言时说:“越南乃至世界新闻事业发展十分迅速,新媒体类型不断涌现。我个人认为,应该颁布新版《新闻法》,也就是2016年版《新闻法》,或《新闻法修正案》。其名称要由国会决定。这有助于更好管理新闻活动,并为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能力,履行好党和人民交付的任务创造条件。”

与会代表还认为,新版《新闻法》要进一步明确关于新闻机构从事经营的条件,广播、电视机构与私人单位合作制作节目的比例问题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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