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通知书

        (VOVWORLD) - 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通知LY WEN先生,出生日期1989年1月16日,国籍:中国,居住地址:中国辽宁省大石桥市。

        我院现正受理由原告梅氏玉凤(MAI THỊ NGỌC PHƯỢNG)女士,出生日期1990年,居住地址:芹苴市乌门郡富泰坊平立区提起的与被告LY WEN先生的离婚纠纷案。

关于婚姻关系:梅氏玉凤女士要求与LY WEN先生离婚。

关于婚生子:梅氏玉凤女士要求继续抚养2012年4月21日出生的孩子李自同。

关于共同财产、债务:没有,没有提出要求。

       请LY WEN先生立即联系芹苴市人民法院(地址:芹苴市宁桥郡安庆坊阮文渠路400号)以处理梅氏玉凤女士提起的与你的离婚申请。

       自发出通知之日起的1个月之内,若LY WEN不到芹苴市人民法院报到,我院将依照越南法律规定缺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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