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西宁省人民法院通知书

越南西宁省人民法院特此通告HUANG SHENG CHUNG先生,出生日期:1982年7月1日、地址:中国台湾高雄市湖内区湖内里005坎民族路205/19/2号,我院正在受理原告阮氏玉蝶(Nguyễn Thị Ngọc Điệp)女士,出生日期:1980年、地址:越南西宁省杨明珠县宝能乡宁安村,与被告HUANG SHENG CHUNG先生的离婚案。

我院将于越南时间2019年5月11日8时第一次开庭判处此案,并将于越南时间2019年6月8日8时第二次开庭判处。

开庭地址:越南西宁省西宁市第一坊4月30日路401号。

请HUANG SHENG CHUNG先生在上述时间和地点出庭。若HUANG SHENG CHUNG先生缺席,我院将依照越南法律规定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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