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要团结与有决心​以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东海行为准则”

(VOVWORLD) -总部设在印度尼西亚的东南亚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维拉马拉(Veeramalla Anjaiah)值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签署40周年和《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签署20周年之际接受本台驻印尼记者采访时强调,东盟国家要团结、有决心,加快谈判进程,以早日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东海行为准则”(COC)。
东盟要团结与有决心​以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东海行为准则” - ảnh 1东南亚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维拉马拉接受本台驻印尼记者采访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 1982 年 12 月 10 日签署,于 1994 年 11 月 16 日生效。 迄今, 167 个国家和欧盟批准了该公约。维拉马拉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海洋宪法,建立了全球海洋的全面法律和秩序制度,设立了管理海洋及其资源利用的规则。40 年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已被证明是解决与国际航海有关的所有问题的重要工具,包括海上争端以及海洋资源的分配。维拉马拉说: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世界各国解决航海问题方面得到了广泛和有效运用。但对于各国之间存在重叠的海洋声索的东海,问题也不少。中国的“九段线”,又称“牛舌线”主张,在东海引发了诸多问题。中国签署并批准了 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国所谓的“九段线”完全违背了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精神。可以看到,中国正在实行双重政策,即一方面在其他海上争端中援引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在东海却违反了该《公约》”。

东盟成员国与中国于 2002 年在柬埔寨金边签署了《东海各方行为宣言》。这是东盟与中国在地区层面解决东海问题的首份政治文件。不过,维拉马拉认为,签署20年来,《宣言》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因为没有法律约束力,缺乏严格的执行机制,未能有效解决缔约方一再违反引发的海上争端。维拉马拉强调,东盟国家必须团结起来,加快谈判,尽快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东海行为准则”。 新的《准则》将是处理分歧和遏制可能导致东海紧张局势的行为的有效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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