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讨论《规划法(草案)》

(VOVWORLD) - 越南14届国会3次会议5月26日上午举行全体会议,讨论仍存在不同意见的《规划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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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代表认为,目前,全国所有领域规划共有一万九千两百八十五项。特别是,2011年以来,规划泛滥,缺乏联系性、配套性、相互矛盾、重叠、不符合资源条件的规划不断出台。

昆嵩省国会代表苏文八认为,为防止局部利益、小集团利益,草案应补充规划目标的内容,即规划要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保障科学性、可操作性、前瞻性、资源节约性等原则。

他说:“规划活动需要各种资源,且上述资源基本由国家保障。但可以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因此,应补充在规划活动中有效利用国家和社会资源的内容”。

会上,一些代表认为,实际上,规划中的计划和项目,尤其是功能区、工业集群、居民区、商业区等规划存在实施缓慢或不实施情况,“规划搁置”现象较为普遍,影响项目及规划区居民的生活。国会代表建议草案明确规定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损失赔偿额。

隆安省国会代表黎公顶表示:“我建议草案明确规定与规划有关的组织和个人的损失赔偿责任。按照原则及草案规定,规划公布后要制定规划实施计划。但实际上,由于种种原因,出现规划实施缓慢或不实施现象。对规划实施缓慢或不实施或‘规划搁置’的惩处办法规定不详。这样,居民将蒙受更多损失”。

下午,国会代表分组讨论金融机构坏账处理决议草案及《金融机构法修正案(草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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