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标准,争取新农村建设取得更好效益

   (VOVworld)- 新农村建设开展三年来改变了全国许多农村的面貌。不过,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合理的现象,一些工程效果不佳,农民未能从中真正得益。因此,需要对一些标准进行修改,确保新农村建设计划取得更加切实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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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4月,越南政府总理颁行了一套标准,作为开展国家工业化现代化时期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的实施和评估依据。这套标准共有19项,其中包括规划与规划实施、交通、水利、电力、学校、文化基础设施、农村集市、邮政电信、居民区、年均收入、贫困户比率、劳动结构、生产组织方式、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环境、社会政治组织体系、社会秩序等。每一项都从一个方面对各地新农村建设规定了具体的标准。开展三年来,全国农村地区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不过,在开展过程中也发生许多不合理的现象。比如,河内郊区双凤乡虽然达到了19个标准中的16个,其中百分之70的村路建设由村民自筹资金,但另一方面,农村集市和乡文化站却不符合当地实际。双凤乡秋桂集市于去年完工,但至今顾客寥寥,因为乡民习惯光顾路边摊,图个方便。集市摊贩阮氏亥说:“刚开始,大家都按摊设点。后来,没人光顾,有人就到门口摆摊,村民就更不来了”。
     乡文化站也装修得很漂亮,但负责人说,漂亮是漂亮,但不符合乡民的风俗习惯,也不适合开展当地农村文化活动。双凤乡领导人认为,如果乡民不到集市或文化站来,就会造成浪费。双凤乡人委主席裴文德说:“这是一种新模式,也是首次尝试,所以乡民的认识和如何参与都跟不上。新农村建设计划中的项目应该由乡民自主实施才能发挥好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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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河内农业与农村发展局领导人说,今年,河内将有三个乡全面达到新农村19个标准。不过,这在河内总共400个参与新农村建设乡中只是个小数字。河内农业与农村发展局副局长陶维心说,就连一些多数达标的乡村也未满足当地乡民的服务需求。他说:“实际上,我们也看到了这个问题,如果不认真解决,全国携手建设新农村只能流于形式。不只建路,建设供排水系统和农产加工设施,都要深入实际,抓好质量,才能真正达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
     全国9000个乡村开展新农村建设三年后,最近,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向政府总理呈交报告,建议修改至少以下五个标准,如修改劳动结构标准,根据现行规定,在新农村中,农业劳动人口应占百分之30以下。这条规定不适合偏远山区、农作物专产区。因此,要制定不同标准,并在呈政府总理审批前,继续征求各地方和有关部门、行业的意见。关于收入标准,对一些新农村建设达标乡村来说,人均收入必须高于2200多万盾的全国农村地区平均水平。不过,这是全国标准,不同地区要有不同规定。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副部长阮登科说,修改标准不是让标准更容易实现,而是更合理。他说:“修改并不是降低标准,而主要是解决问题、障碍和不合理的方式。修改不会给新农村建设共同目标造成太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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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农村建设的初步经验表明,国家财政资助并不是决定性问题,哪个地方宣传做得好,能充分发挥内在潜力,哪个地方就能取得成功。新农村建设,首先要做好宣传,让乡民理解党的主张政策,看到这给他们本人和家庭带来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创造动力,使新农村建设计划得到有效实施,实现农业与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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