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成立处理腐败犯罪的专责独立机关

    (VOVworld)-越南国会司法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9月4日审议委员会监督团关于 “处理腐败犯罪和职务犯罪中的法律执行”问题的报告草案。
      监督团的目的是对腐败状况及发现和处理腐败犯罪工作进行具体评估,同时明确在这项任务中有关机关的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阮海峰表示,目前,在监督处理违反行政法规行为活动中仍存在“权力真空”现象。这是导致遗漏罪犯,特别是腐败罪犯的重要原因之一。
      阮海峰建议研究成立履行这项职能的专责机关。许多与会代表也建议成立一个调查和处理腐败犯罪的专责、独立机关,工作中不受任何干涉,确保反腐败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相关新闻

反馈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