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书记处就实施宪法作出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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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OVworld)-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常务书记黎鸿英1月3日签署有关实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的指示。
      指示说,去年11月28日,越南13届国会6次会议通过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并于今年1月1日生效。
      宪法是特别重要的文件,反映全党、全军和全民的意志,为新时期国家建设、保卫、发展、融入国际事业奠定坚实的政治与法理基础。
      实施宪法是整个政治体系,是全党、全军和全民的重心任务。
      书记处要求国会党组、政府党组、司法机关党组、中央各部委党组、各省省委、祖国阵线党组和社会政治组织党组组织贯彻并指导有关机关和组织根据国会关于实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国会常委会关于组织实施宪法计划认真执行任务,抓紧制定本机关、组织的宪法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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