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讨论《反腐败法修正案(草案)》

(VOVWORLD) -越南第14届国会第6次会议25日上午对国会选举和批准的48名任职人员进行信任调查,同时就《反腐败法修正案(草案)》中存在不同意见的一些内容进行讨论。

国会司法委员会主任黎氏娥做《反腐败法修正案(草案)》说明、意见采纳和整理报告时指出,草案共有11章96条,对打击、发现、惩处腐败行为;处理违反《反腐败法》的行为及腐败行为作出规定。目前,国会代表认为,还有5个问题需要与其他法律文件进行协调:把该法调整范围扩大到非国有部门;对非国有企业、组织落实《反腐败法》情况进行监察;财产、收入管理机构;财产、收入申报对象和处理申报财产,财产与收入变动且不能合理解释的情况。

关于把反腐败范围扩大到非国有部门,黎氏娥说:“国会常委会认为,在现阶段把反腐败范围扩大到非国有部门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根据实际情况,非国有部门的腐败现象已经和正在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反腐败工作效果产生不利影响。把反腐败范围扩大到非国有部门符合政治局的指导观点;与《刑法》扩大对非国有组织、企业一些腐败犯罪的处理规定相配套;符合越南作为缔约国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要求。”

越南国会讨论《反腐败法修正案(草案)》 - ảnh 1 配图

 大部分代表在全体会议上赞成该法的修改、补充内容。代表们建议,要对该法草案中涉及非国有企业、组织的内容继续研究并制定更加严格的规定。同时,要对媒体在反腐败中发挥的作用制定具体规定。

同塔省国会代表范文和说:“关于财产、收入申报对象,我赞成对担任局长级或以上职务者、担任易滋生腐败的高危职务者每年要进行收入申报的规定。其他对象要进行首次申报并更新,其目的是,在其被任命更高职务或被起诉时作为对照依据。这样就能明确分辨不同的对象,以采取适合的财产收入申报方式。”

下午,国会将通过由国会选举或批准的任职人员信任调查结果决议,并在全体会议上就《保守国家秘密法(草案)》中存在不同意见的一些内容进行讨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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