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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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OVworld) – 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12月9日举行记者会,发布国家主席关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及宪法实施规定决议公布令。张晋创主席8日签署了相关公布令。
      11月28日,越南第13届国会第6次会议通过《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值此之际,国会主席、修宪委员会主席阮生雄发表署名文章,肯定了这项具有历史意义的政治法律事件的特别重要性。文章强调,本部宪法修正案是一个费功夫、严肃、科学和真正民主工作过程的结果。党意民心在宪法中得到深刻体现。
      宪法修正案强调:“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由人民做主;所有权力属于人民”。宪法继续肯定了越南共产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地位。这一地位由历史赋予,人民承认并被宪法确认。
      宪法也进一步明确和深刻地体现了党的先锋队本质和人民本质,并增加了人民对党提出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要求,即“党要保持与人民的密切联系,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对自己的决定向人民负责”。
      对外方面,宪法修正案郑重宣布,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一贯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友好、合作与发展的对外路线;全方位、多样化关系,主动和积极融入国际,在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国际合作;遵守联合国宪章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作为缔约国的国际条约;做国际社会可信赖的朋友和伙伴、负责任的一员,以实现国家、民族的利益,为世界和平事业、民族独立、民主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本部宪法将于明年1月1日生效,阮生雄表示,相信宪法修正案将成为全党、全民、全军在大力全面推进国家革新事业的新时期同心稳进的坚实政治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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