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常委会第27次会议讨论《人民公安法(草案)》
(VOVworld)- 越南国会常委会第27次会议4月15日就《人民公安法(草案)》进行讨论。大多数代表对草案中关于人民公安力量的任务规定表示赞同。
关于人民公安组织,许多代表建议明确乡级公安力量的法律地位,为其执行任务提供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公安力量的人员职务,草案规定省公安厅厅长最高职衔为大校。关于人民公安职务的最高职衔,国会司法委员会主任阮文现建议,应明确规定人民公安力量中将级警官的数量,以确保职务级别符合组织机构。
会议还讨论公民在人民公安力量服务的期限,审议批准职务级别晋升期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