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和平省居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

(VOVWORLD) - 和平省一向尊重居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和平省各有关职能机关还为宗教组织按照其原则和宗旨开展活动、合法传教提供指导并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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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和平省有3个宗教在活动,为天主教、佛教和福音教,其中天主教和佛教是最大的宗教。为做好国家宗教信仰管理工作,和平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宗教信仰问题的政策和法律,尤其是在少数民族同胞和宗教信徒聚居的乡村宣传宗教信仰法。和平省佛教教会治事委员会副主任释知胜大德说: “和平省佛教教会治事委员会严格遵循指导方针和政策,指导佛教徒根据国家和教会的规定实施《宗教信仰法》。佛教徒恪守佛教教义,引导人们走向真、善、美。教友们生活美好,信仰良好,每年都与各级政府和团体携手做好社会民生保障工作。每年民族传统春节、节日、7·27荣军烈士节,省佛教会治事委员会都举行感恩活动,如探望贫困户和赠送礼物”。

神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自觉遵守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及时反映信教群众的正当心声愿望,不让省里发生宗教问题。和平省向华教区神父阮中话说: “和平省教区于1925年成立,由河内教区派人组建和传教。教区居民在这附近建立了许多信教家族。在成立信教家族时,神父都得到和平省和各县提供便利。神父为教民服务。这里没有反动势力,没有邪教,秩序良好,安全可靠。”
和平省各级政府也加强对人民的宣传和动员;让大家提高警惕,不让坏人有机可乘,也不要被诱骗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地方上重点提高宗教事务干部素质和国家宗教管理工作水平。同时,加强与佛教徒和教民的对话。人们对国家充满热情和信心,也感到放心。和平市盛郎坊教民黎文光说: “在这里,每周六和周日教民参加弥撒,主要是周日。圣诞节当天,各部门的代表齐聚教堂,共度圣诞节。神父教导教区居民修善身行善道。”

每年,各宗教小组都按照原则和宗旨,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举办各项活动,满足教徒的合法需求,引导居民和信教群众合法过“修善身行善道、敬主、爱国、爱好和平、慈善、自由平等”的生活。和平省佛教文化中心副主任裴士洞说:  “多年来,宗教活动有序开展,不存在利用宗教歪曲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民族大团结政策的现象。佛教徒积极参加募捐活动,如:向扶贫基金捐资;向学生捐车。节日期间,全省佛教徒以各种方式参加各项活动,向特困居民提供物质和精神支持,一般每年捐献5亿越南盾以上。此外,和平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局和和平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配合,每年参与沱江环境保护、气候变化防治和鱼类放流等工作。所有政治组织都有天主教和佛教代表参加,例如和平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和和平省残疾人和孤儿保护协会。”

和平文省采取多种措施保障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宗教团体秉持"与民族同行"的理念开展活动。无论信奉何种宗教,该省各族同胞都平等团结,积极投身爱国事业。这样,该省宗教活动在国家法律框架内自由开展,为维护当地的政治稳定、社会秩序和安全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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