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越南国会11月7日上午听取《特赦法修正案(草案)》说明、意见采纳和整理报告并讨论该法中还存在不同意见的内容。
越南14届国会5次会议上,国会代表已经向《特赦法修正案(草案)》提供意见。在国会代表及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国会常委会与相关部门研究、采纳意见、修订了该法草案。该法有多个值得注意的新内容,特别是关于特赦条件和对象的规定。
国会司法委员会主任黎氏娥表示:“为了确保该法与国会刚颁布的其他法律的配套性,同时鼓励被执行者努力改造,草案按照对《刑法》规定不得提前释放的罪名也可以特赦,但执行时间等特赦条件要比其他罪名长的方向进行了修订。此外,对于上述情况,国家主席可根据国家每个阶段的实际情况针对具体对象有权决定不予特赦。”
大多数国会代表赞同《特赦法修正案(草案)》。关于特赦时点,国会代表认为,政府递交的草案继承了现行《特赦法》,规定,特赦时点包括国家重大事件、节日及特殊情况等3个时点。
宁顺省国会代表阮氏红河认为,草案要补充对享受特赦者的政策,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她说:“我建议国会常委会关心,补充并详细规定确保被特赦者重新融入社会的条件和机制。同时研究,补充关于国家要制定具体政策,鼓励并支持企业、组织、个人通过符合被特赦者和当地条件的形式和模式参与帮助被特赦者的规定。这样才能动员社会资源,使其与国家一道开展帮助被特赦者重新融入社会的工作。”
当天下午,国会讨论《刑事案件执行法修正案(草案)》及《饲养法(草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