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常委会讨论“国会和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任职人员信任投票程序、手续及实施方式”提案。
(VOVworld)- 越南国会常委会第11次会议9月14日就“国会和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任职人员信任投票程序、手续及实施方式”提案进行讨论。会议认为,在当前情况下起草该提案,旨在落实越共11届4中全会关于“党建工作当前一些紧迫问题”决议,协助国会和人民议会寻找措施,克服在进行信任投票过程中暴露的缺陷和不足十分必要,有助于宪法和与国会和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任职人员信任投票有关的法律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与会代表在信任投票所涉人员问题上还存在不同意见。但大多数人建议,中央一级应为部长级及以上级别,地方一级应为人民议会常委会委员、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委员。不过,国会文化、教育与青少年儿童委员会主任陶仲诗认为,应包括所有由国会和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任职人员。他说:“信任投票是和干部年终考核联系在一起的,所以我建议所有任职人员都应进行信任投票,只是要分级别进行。我支持对国会选举的所有人员实施。不再此列的各个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则在委员会进行,因为干部考核是一项经常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