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常委会讨论《新闻法修正案(草案)》和《儿童保护、照顾和教育法修正案(草案)》
(VOVworld)- 越南第13届国会常务委员会第45次会议2月18日上午向《新闻法修正案(草案)》说明、意见采纳和整理报告草案提供意见,并基本赞成报告草案中的多项内容。
将综合信息网和社交网纳入该法调整范围成为国会常委会委员提供意见较多的内容。
国会民族委员会主席克索福认为,若《新闻法》不将具有媒体性质的信息网和社交网纳入管理范围,就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他说:“网上信息来源有三种,一是该法规定的机关成立的媒体机构。二是,国内的个人、博客和新闻网。三是,国家范围以外。目前,至少应对越南国内信息网行使国家管理职能。”
国会主席阮生雄就这个问题发表意见认为,2013年版宪法规定了新闻自由权、舆论自由权、信息自由权。这些自由权只受法律限制。因此,建议该法对具有新闻性质的社交网、综合信息网做出原则性规定。在此基础上,制定国家管理该信息类型具体规定的议定。
当天上午,国会常委会向《儿童保护、照顾和教育法修正案(草案)》说明和意见采纳报告草案提供意见。经过讨论,许多意见赞成将现行法律名称改为《儿童法》,以充分反映该法的内容和调整范围。
按照议事日程,下午,国会常委会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11至2016年任期工作报告草案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关于建议增加人民检察部门高级检察员名额的意见书提供意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