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在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的主持下,越南国会常委会第21次会议9月19日向《环保法》修正草案提供意见。国会主席阮生雄出席会议。
本法修改了一些规定,旨在加强对环保工作的国家管理,控制全国环境污染情况。不过,仍有一些内容存在不同意见,如调整范围、适用对象、环保国家管理机关责任、环保规划、环保预算等。
关于环境影响评估和环保计划问题,国会文化和青少年、儿童教育委员会主任陶仲诗认为,所有投资项目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但要根据项目规模确定评估标准和等级。
他说:“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要按两个步骤进行:初步评估和详细评估。经验表明,如果不进行评估,在项目获批后,因舆论反映,才发现有问题,这样项目可能会被叫停。如果从一开始就进行评估并否决,那么就能减少浪费。我认为,这两步是必要的。”
许多代表建议重新编写环保预算和环保基金内容。他们认为,应明确规定相关标准和处罚措施,因为这是本法执行的依据。此外,还要建设并巩固环保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