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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Vworld) – 正在河内举行的越南国会常委会会议将审议《儿童保护、照顾和教育法修正案》新增加的儿童对涉及儿童问题的参与权内容。该草案预计将在今年,即越南加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25周年获得通过,具有重大意义。
《儿童保护、照顾和教育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关于儿童参与权的规定。儿童可以发表意见和愿望,供有关机关、组织在处理涉儿童问题时参考。草案也对国家管理体系、政治社会团体组织的机关和个人参与保护、照顾和教育儿童工作的责任和权限做出了具体规定。制定该草案表明,越南的儿童保护、照顾和教育工作多年来得到了良好开展。
促进和保障儿童权利工作迈出的一步
25年来,越南在促进和保障儿童权利领域尤其是完善法律和文本体系方面取得了里程碑式的重要成就。1990年签署和加入《儿童权利公约》后,越南制定了儿童国家行动计划,并努力实施,坚持开展提高社会对儿童权利认识的宣传活动。
越南国会文化、教育、青少年与儿童委员会主任陶仲诗说:“要强调的是,越南党和国家十分关心照顾儿童。我们很早就颁行了《儿童保护、照顾和教育法》。我们制定了国家重点计划,以实施儿童权利,因此儿童得到了照顾、教育和保护”。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越南副代表杰斯佩.莫雷强调,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高度评价越南的努力和决心,尤其是通过重要法理依据——2004年版《儿童保护、照顾和教育法》。此外,越南政府也作出其他重要承诺,以保障儿童营养权、上学权、清洁饮水权及享受更好卫生条件的权利。这是越南为保障儿童能够在清洁和安全的环境中成长作出的巨大努力。
增加儿童权利
由于在政策和实践方面的关注,越来越多的越南儿童享有了比以前更好的生活。但城市与农村儿童在享受基本卫生服务、营养和教育方面仍有较大差距。
越南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正在全国8省开展题为“相信0”的计划,旨在完成千年发展目标并缩小存在的差距。其目标是保障所有越南儿童尤其是山区农村和少数民族儿童平等享受卫生和教育服务, 将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营养不良率降至0。
此外,越南政府日益关注倾听儿童的呼声。以前,越南法律体系并未涉及儿童参与权,而实际上,这是儿童作为国家年龄最小公民需要主动行使的权利。儿童处于被动姿态,享受照顾,但不能主动行使自己的权利。儿童参与权是儿童讨论涉及儿童问题的权利。
陶仲诗指出:“2013年版宪法正式涉及儿童权利。因此,纳入国会修改计划的《儿童保护、照顾和教育法》预计命名为儿童法。一个非常重要的主题是全面涉及儿童权,其中包括我们加入的《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4大权利,即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越南即将出台的《儿童法》将强调全面落实上述4项权利,其中包括参与权。这是比较新鲜的。以前我们未涉及,而现在就涉及该问题”。
儿童有权发表意见,阐述自己的需求及关乎自己未来的问题。儿童的声音将在政策和发展计划制定过程中得到考虑。在各项法律草案中增加儿童权利是在完善越南人权政策方面向前迈出的一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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