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永隆省人民法院特此通知:Hong, XiangDong先生:出生于1968年,居住地址:中国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路、前河委45组,关于永隆省人民法院正在审理原告阮青(Nguyễn Thanh Xuân) ,出生于1990年,居住地址:永隆省平明镇东盛B村10组的“离婚”案,被告为(Hong, XiangDong)。
第一审开庭时间:越南时间2022年1月28日07时30分,如延期开庭,第二审开庭时间为越南时间2022年2月28日07时30分。
开庭地点:越南永隆省龙湖县福厚乡,富艳村500号(Số 500, ấp Phước Ngươn A, xã Phước Hậu, huyện Long Hồ),永隆省人民法院总部 。
请Hong, XiangDong先生按上述时间、地点到场参加庭审。 在Hong, XiangDong先生缺席的情况下,法院将根据越南法律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