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永隆省人民法院通知书

(VOVWORLD) - 越南永隆省人民法院特此通知 Liu, Chi – Chun 先生(出生日期:1947年,地址:中国台湾高雄市凤山区善美里008坎南荣路45/18号),我院正在受理原告阮氏锦绣(Nguyễn Thị Cẩm Tú)女士(出生日期:1976年,地址:越南永隆省茶温县和平乡义和村)与被告Liu, Chi – Chun先生的离婚案。

我院将于越南时间2021年6月28日7时30分进行此案第一次和解和听证。如果第一次和解和听证被推迟,我院将于越南时间2021年7月8日7时30分进行此案第二次和解和听证。

我院一审将于越南时间2021年7月19日7时30分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如果第一次开庭被推迟,我院一审将于越南时间2021年8月9日7时30分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

开庭地点:越南永隆省人民法院,地址:越南永隆省龙湖县福厚乡福银甲村500号(Số 500, ấp Phước Ngươn A, xã Phước Hậu, huyện Long Hồ, tỉnh Vĩnh Long, Việt Nam)。

请Liu, Chi – Chun先生按照上述时间和地点到庭参加此案的审理。如果Liu, Chi – Chun 先生不到庭,我院将依据越南现行法律规定审理此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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