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越南西宁省人民法院特此通知Cheng, Ming-Fang先生,出生日期:1975年;国籍:中国台湾;居住地址:台湾台南市关庙区新埔坊008坎新埔路119/10号。
我院正在受理原告王氏锦仙(Vương Thị Cẩm Tiên)女士,出生日期:1993年;国籍:越南;居住地址:西宁省鹅油县福盛乡福会村与被告Cheng, Ming-Fang 先生的离婚案。
案件判决开庭时间:
第一次: 越南时间2021年12月31日上午8时
第二次: 越南时间2022年1月17日上午8时
开庭地址:西宁省人民法院,越南西宁省西宁市宁山坊宁忠区陈富路80号。
我院要求Cheng, Ming-Fang先生按照上述日期到庭参加。若Cheng, Ming-Fang 先生不到庭参加,我院将依照越南法律作出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