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九龙江平原农业用地拥有量限制面向大生产

(VOVworld)- 面向规模化商品生产的土地积累(类似于土地流转)是为改变农民认识所确定的最明显方向。这也是越南农业结构重组过程的主要目标。回顾九龙江平原地区的放宽农业用地拥有量限制过程可以发现,其给从事直接生产的农民带来的利益是巨大的。
以120公顷生产性土地,三农县富强乡的阮文卿被视为同塔省拥有土地最多的个体户之一。以前,他家只在较小土地面积上进行零散化生产。为了保障生产顺利,过去,他采取了许多办法,以合法化其全部生产性土地,如通过租赁土地、或请人出面,在符合个体户农业用地拥有量规定的情况下,使自己获得更多土地,从而扩大生产用地面积。不过,在他看来,这只是权宜之计,长期来看,他个人希望政府制定明确的放宽政策,让农民放心生产。
阮文卿表示: “有了这么大的土地积累,我们就可以投资农业机械在自己的土地上生产。从而,比小规模生产取得更高的效益。因此,政府要制定明确政策,放宽当前农业用地拥有量限制,让农民放心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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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农业生产面积位居九龙江平原地区前列,但同塔省多个地区的农户平均每户只有约1440平方米生产性土地。其中大部分分成小块,不集中在一起。因此,机械化播种尤其是改造土地等很难实施。
目前,一些农民、合作社主动进行土地积累,以建设规模化生产模式并初见成效。但土地积累要有一定的附加条件,其中要拟定形成农产品价值链计划,解决社会、劳动力资源等问题的方案。
同塔省省委书记黎明欢认为,在农业生产结构重组过程中,放宽农业用地拥有量限制被视为农业商品化生产的重要助推力。同时,这也是扩大农民思路,解放农民思想。
他说:“现在,要鼓励农民,与农民协商形成共识,甚至还要分担他们的风险。同塔省合作社模式也正鼓励农民进行土地积累、租赁土地。要形成大规模田地,面积几公顷的小块土地没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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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江平原地区的实际情况表明,当地的土地积累比全国其他省市进行得更早,程度更高。早在十多年前,龙川四角区和同塔梅地区就有许多农户将水稻生产规模扩大到数十公顷,但仍要付出不少精力想办法合法化这些土地。
天禄集团总经理黄文吞认为,土地积累对投资机械、工具,实现各个生产环节机械化,将科技手段配套运用于耕作较为有利。
黄文吞表示,过去,基于明确、透明的主张,双方都得到了利益,与天禄集团签约参加大型农田生产合作的农户数量不断增加。2010年至2011年首批冬春造水稻耕作面积仅为1000多公顷,而到2015年则增加至9万公顷。从而,农民放心在大规模田地上生产,而企业因储备大量水稻更具主动性,也方便追溯,保障国内粮食和出口安全。
他说: “我希望这次政府能说服国会进一步放宽农业用地拥有量限制并允许土地积累。我认为,这将推动生产规模化,农业机械化,农业现代化,最终实现农村文明化。”
据西南部指导委员会的统计,过去,基于各种有利因素,“大型农田”、“联合农田”模式带来了良好效果,单位面积生产成本减少10%至15%,产值增加20%至25%,农民每公顷增收220万至750万越盾。生产和销售之间的联系得到建立并逐步得到巩固,为稻米生产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通过放宽农业用地拥有量限制,投资者可以积累土地进行规模化生产,从而,推动农业机械化,提高产品质量,在国际市场上打造具有竞争力的越南农产品品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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