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决定,资源环境部部长为委员会主席,资源环境部副部长为委员会副主席。计划投资部、财政部、科技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文化体育和旅游部等各有关部门代表为委员会成员。

该委员会将负责评估工作,并呈交政府总理,以作为批准有关任务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