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生效后,各职能部门颁布实施细则,以便决议落地。越南财政部私营企业和集体经济发展局副局长郑氏香表示: “我们取消了营业执照税,企业立即受益。这一政策有助于企业降低成本。此外,针对新成立的中小企业实行3年免税政策,也是在实际上正在实施的政策。许多地方和企业都关注到了这项政策。”

土地方面,各地也正积极按照第68号决议提出的方向实施扶持政策。据此,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和孵化区中的土地基金优先安排给创新创业企业、高科技企业和中小企业。同时,根据实际需求和各地预算情况,建立最高可达约30%的土地租金减免机制。这是帮助企业稳定生产、扩大规模和提升运营效率的重要因素。

关于完善促进私营经济发展的机制,越南财政部副部长阮德芝认为:“配套的政策我们已经进行制度化,让私营企业能够从中受益并实现发展。我们鼓励私营企业参与国家重点工程,并建立适当机制以落实这一政策,从而支持私营企业贡献力量并发挥作用,正如第68号决议的精神。”

过去一年,营商环境显著改善。今年前4个月,越南新成立和恢复经营的企业超过11.9万家,同比增长近33%。这反映市场信心已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