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常务副主席丛氏放在会上发言时表示,各省市人民议会要通过审视同级人民委员会的决定以及下级人民议会的决议,主动和加强法律规范文本的监察工作,以及时发现法规文本中存在的不符合、重叠、矛盾等内容,同时建议修改、补充或取消,旨在保障法律体系的效力、效果和配套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