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强调,完善法律制度和司法改革有机联系、紧密交织。他强调,需要设立一个中央协调机构,确保立法、执法和司法改革进程形成一个统一、同步、相互联系、有效运作的整体。他指出,有必要完善两个指导委员会,减少协调机构的数量,但任务不减少,明确任务并取得切实结果。他表示:“完善法律制度和执法组织工作必须置于一个统一的整体框架内。其中,执法和司法改革不能脱离完善法律制度的规划,也不能在法律文件的起草过程中被割裂开来。法律制度完善不仅是一种立法手段,更涉及权力的组织和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以及为发展创造一个稳定、透明、安全的法律环境。”

苏林强调,新的指导委员会必须成为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机构,发挥领导、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监测的作用;它必须做出实质性改变,具体体现在消除重大法律瓶颈、解决跨部门障碍、提高立法质量和执法效率、提高司法活动质量、防止冤假错案、维护司法公正、改善投资和营商环境以及增强公民和企业获得司法救济的途径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