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合法住所是越南宪法和法律明确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住房法》同样明确规定了公民拥有住所和合法住房所有权的权利。这表明,关心人民的住所问题不仅是国家管理的应有之责,更是一个始终将人民置于发展中心地位的国家本质所在。

构建可持续安居生态系统

多年实践表明,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和劳动力大规模流动,城市中低收入者、工人和劳动者的住房需求日益迫切。与此同时,许多民众获得住房的能力仍然有限,保障性住房供应远未满足需求,在土地供给、投资审批和信贷机制等方面瓶颈依然突出。尤为值得关注的是,住房问题若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还将对城市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社会安全和长期增长质量形成持续压力。

正因如此,越南近期连续出台多项住房社会保障政策,其政策取向十分明确:将住房发展提升至社会保障政策和国家发展战略的战略高度。

5月25日,在河内举行的关于发展租赁住房的会议上,政府总理黎明兴明确指出:"国家将发挥引导作用,通过体制机制、政策、规划以及金融、信贷工具,促进市场健康透明地发展。我们将制定机制和政策,动员企业和社会力量以合理利润参与其中,并确保人民能够获得稳定、长久、安全且符合其支付能力的住所。"

这一表态体现了一种新的治理思路:国家不替代市场,但必须引领市场朝着企业与人民利益和谐统一的方向发展。这也是防止房地产市场发展失衡、偏向投机或仅服务于高收入群体的关键所在。

更值得关注的是,越南首次明确将租赁住房定位为长期战略细分市场,标志着住房发展思维的深刻转变。并非每个人都能立即拥有住房,但每位公民都应有机会获得稳定、安全的住所。在许多发达国家,租赁住房是社会福利和城市发展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越南对这一细分市场的清晰定位,表明住房政策正日益贴近社会实际需求和现代发展趋势。与此同时,一系列配套解决方案正在稳步推进:设立国家住房基金、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土地供给、发展工人宿舍、扩大劳动者获得住房的渠道,并大力深化投资审批改革以压缩项目建设周期。

保障每一个人的安居权利

近期出台的住房发展方针和政策,进一步彰显了越南一以贯之的发展理念:经济增长必须与社会进步和公平正义同步并进。在国家发展进程中,越南不仅着眼于经济增长的速度,更着力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其中就包括安居权。

在与政府党委召开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书记处第34号指示的工作会议上,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就新时期住房政策必须以新思维、新视野加以设计这一重要命题,作出了深刻阐述。

"要将住房纳入国家城市发展战略、每个都市区、工业区、经济区、增长极和增长走廊的规划之中。必须将住房规划与技术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配套规划同步推进,为人民提供足够的文化和生活设施。国家要引导土地供给、规划和财政支持,制定标准和规范,简化并便利化相关行政手续;市场以合理利润参与建设和运营;人民能够获得稳定、安全、符合支付能力且精准到位的住所。租赁住房必须成为战略支柱。"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指出。

一个国家发展的价值,应当用其每一位公民是否都有机会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稳定生活来衡量。当前正在推进的住房政策,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更是对包容性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有力诠释,确保在发展征程上不让任何人掉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