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026年3月31日作出了第81/2025/HNGĐ-ST号的婚姻家庭案一审判决书,具体内容如下:

- 关于婚姻关系:准予武氏雪银(Võ Thị Tuyết Ngân)女士与 CHEN HSIEH CHIH 先生离婚。

- 关于婚生子女、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原告未提出请求,我院不予审理和解决。

原告有权在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上诉;被告有权在自判决书依法送达或依法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