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一致同意推动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和海上共同开发磋商早日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基础上积极落实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
双方还强调认真落实两党两国高层领导人的共识和《关于指导解决越中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的重要性,努力更好管控并积极解决海上分歧,同时共同维护东海及地区的和平稳定,为推动越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日益深入、务实发展作出贡献。
双方一致同意于适当时候在中国举行下一轮磋商。
双方一致同意推动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和海上共同开发磋商早日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基础上积极落实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
双方还强调认真落实两党两国高层领导人的共识和《关于指导解决越中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的重要性,努力更好管控并积极解决海上分歧,同时共同维护东海及地区的和平稳定,为推动越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日益深入、务实发展作出贡献。
双方一致同意于适当时候在中国举行下一轮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