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 越南政府1月27日颁行2014年1月份政府工作例会决议。根据决议,政府将在开年后立即实施社会经济发展计划,而首先是过一个安全、快乐、健康、节约的2014甲午春节,并在春节假期过后立即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机关和地方在开年第一个月就集中做好生产经营纾困工作,确保2014年政府工作计划按进度实施。
政府还要求越南国家银行在节后立即指导促进服务生产经营的信贷投放;工贸部牵头,并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配合在春节期间和节后扩大实施稳定价格模式;公安部牵头,并各机关、各地方配合保障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
公安部、外交部、国防部、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和各省、中央直辖市政府要及时如实向政府汇报商品、服务市场,各种必需品价格;社会民生工作,照顾政策优抚家庭、少数民族同胞、偏远和边境海岛地区居民等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