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1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两名加拿大公民因涉嫌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已被中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陆慷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和辽宁省丹东市国家安全局分别于2018年12月10日对上述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他还称,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和辽宁省国家安全厅也已分别向加拿大驻华使馆通报了上述情况。这两人的合法权利得到了保障。
这两名加拿大公民是在加拿大政府按照美国的要求逮捕中国华为副董事长兼首席财务官孟晚舟事件发生一周后被中国政府采取强制措施的。中方称如加方不立即释放孟晚舟,将承担严重后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