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3月7日上午6时开始实行电子申报做好准备

(VOVWORLD) -越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国家指导委员会6日发文,要求国防部、公安部、外交部、卫生部、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从7日上午6时开始实行电子申报。

 

为从3月7日上午6时开始实行电子申报做好准备 - ảnh 1

指导委员会要求各有关部门、行业、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加紧落实有关任务,其中外交部要向各国外交使团和领事馆、联合国下属国际组织代表机关和越南政府间代表机关通报医疗申报规定。

交通运输部负责向有飞往越南航班的所有航空公司通报医疗申报规定。卫生部负责与军队电信工业集团(Viettel)、越南邮政和电信集团(VNPT)协调配合,以建立并有效运行健康申报信息系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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