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正案》:保障人权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正案》:保障人权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 ảnh 1

(VOVworld)-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3月13日向《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正案(草案)》提供意见。

  大部分国会代表在发言中认为,草案依照党关于司法改革的决议和文件中提出的司法改革主张得到了根本和全面修改。

  为能按照宪法对人民检察院的任务所做的规定保障人权及公民权利和义务,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在会上建议起草委员会继续具体化宪法精神。
      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和平就此说:“现行宪法对人权问题和控制限制人权措施的办法做出了明确规定。我们要贯彻落实宪法精神,保障公诉机关在颁行有关人权问题的决定过程中受到检察院的严格监督。这清楚地体现在检察院的职能和任务中,若公诉机关不遵守监督规定,我们将作为刑事犯罪进行处理。”(完)

相关新闻

反馈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