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修正案需确保国家和人民利益之间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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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OVworld)- 越南13届国会5次会议6月17日将举行全体会议,讨论《土地法》修正草案还存在不同意见的内容。该草案备受国会代表关注,并踊跃建言。
      多位代表认为,《土地法》修正案需确保国家和人民利益之间的和谐。他们赞同草案中关于将土地规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县级等三个级别的规定。这有利于跨区域项目的实施,符合总体规划。
      朔庄省代表阮德坚表示:
“我赞同将土地规划分为三个级别。由于规划不应受行政区划限制,因此跨区域规划应该由县级制定,这样,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会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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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土地定价问题,高平省代表罗玉爽认为,土地定价,特别是农业用地定价要保障人民的生活。《土地法》修正草案要做出明确规定,为农民提供合理的补偿。
      他说:
“目前,地价还不合理。多起涉土地案件都与地价有关。所以,今后被征用的农业用地补偿价格要接近市场价,因为农民就是靠土地种田生活的,没了土地等于断了基本的生活来源。如果补偿价格不合理,农民的生活必将受到影响。”
      据悉,《土地法》修正草案将于本月21日呈交国会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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