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全市按照政府总理第16号指示实施社会隔离措施

(VOVWORLD) -岘港市人民委员会要求和旺县人民委员会宣传并严肃处理违规现象,与卫生部门和各有关职能机关密切配合,有效实施各项防疫措施,尤其是在实施社会隔离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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岘港市人民委员会7月28日下发文件,要求和旺县自28日起按照政府总理第16号指示实施社会隔离措施。

据此,自7月28日13时起,岘港市全市按照政府总理第16号指示实施新的社会隔离措施。
 据此,岘港市人民委员会要求和旺县人民委员会宣传并严肃处理违规现象,与卫生部门和各有关职能机关密切配合,有效实施各项防疫措施,尤其是在实施社会隔离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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