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统一法律依据,规范城乡规划活动

(VOVWORLD) - 按照十五届国会八次会议日程安排,10月25日上午在国会大厦,越南国会在国会主席陈青敏的主持下举行全体会议,就《城乡规划法(草案)》仍然存在不同意见的部分内容进行讨论。

国会代表们认为,草案有很多值得关注的新内容,其中包括从规划类型、规划层次等方面明确规定了城乡规划体系;在城乡规划制定、审批、调整过程中加强分级授权;简化规划制定、审批流程、手续,满足改善投资营商环境的要求。

庆和省国会代表黎有智表示:“《城乡规划法(草案)》较现行法律规定增添9组新内容,以消除现行实践中的诸多障碍。草案的亮点之一是简化了规划制定、评估、批准和调整的流程。我认为这是向前迈出的一步,让各级政府主动参加规划制定,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为了限制城市发展资源投资、社会基础设施、技术基础设施的浪费现象,为建立精简、高效、专业的城市政府模式奠定基础,河内市国会代表阮芳水表示,有必要增加关于市内市外等的明确定义。

 “明确划分具备高度互联性的市内市外区域,有利于全面统一实施规划,促进同步、连通的社会基础设施和城市技术基础设施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市民提供更多便利。同时,营造良好的环境,吸引企业投资,从而带来促进城市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居民收入等诸多积极影响。”阮芳水表示。

此外,城乡规划法也要确保建筑空间、社会基础设施、城市技术基础设施和地下空间之间的统一性;和谐发展城内各个区域,同时满足对住房、医疗、教育、文化、体育、商业、公园、绿植和其他社会基础设施的需求。

按计划,国会将在本次会议上通过《城乡规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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