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5月20日下午,国会第九次会议分组讨论“信贷机构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草案”。
国会代表认为,对该法进行修改补充在为企业和公民提供成本合理的信贷方面、创造新动力方面起着关键作用。修法旨在提高不良贷款处理效果和效率,有助于疏通资金源头,提高信贷机构系统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关于授权国家银行决定特殊贷款的问题,我支持将相关决定权下放给国家银行,以确保信贷活动的灵活性和及时性。然而,修订内容未规定监管机制,容易导致适用统一标准,而不考虑特别困难地区或创新、数字转型领域的特殊因素,或者可能导致个人在决定特殊贷款领域标准时滥用职权。因此,应该增加监管机制,在决定特殊贷款标准和领域前由评估委员会进行审核。优先向科技、创新领域以及少数民族和山区同胞的投资项目提供贷款”。多乐省国会代表刘文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