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13届国会3次会议讨论农业、农村、农民投资法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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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OVworld ) - 据本台记者映玄报道,越南十三届国会三次会议6月5日举行全体会议,就农业、农村、农民的公共投资法律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讨论。本次会议进行了广播和电视直播,以满足全国选民的愿望和要求。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应对农业、农村、农民投资政策的切实性、效果和不足进行评估,从而制定更有效的措施。
大多数意见认为,农业、农村、农民投资计划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并深受选民和人民拥护的计划,特别是在重组经济结构的背景下更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越南党和国家颁布了多项农业、农村、农民投资政策,使农村面貌日新月异,农业全面发展,农业产值不断提高,农业产品更具竞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也改善了农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然而,农业、农村、农民投资法律政策也存在许多不足。其中一个是颁布的法律规范文本太多,难以实施。从2001至2011年,特别是2006至2010年,除了党和国会的决议外,政府还颁布了237项有关文件。谅山省国会代表阮林成说:“如此相互重叠,缺乏统一性的政策文本,确实难以实施。比如,关于建设九龙江平原地区防洪房屋的手续,政府总理颁布了五项有关决定。关于农村洁净水供应计划的经费问题,也有五项不同的决议和决定。但关于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高其效益和竞争力,至今仍缺乏有突破性的科技政策”
      河静省国会代表阮文山支持阮林成国会代表的意见,并认为,在制定农业科技政策,推动农业生产的同时,也要重视加大农业投入,并给予地方政府更多权力。要对有关农村的国家行动计划、目标和项目进行检查,改变当前小型项目也要提交计划投资部审批的状况。这限制了地方政府在落实向农业、农民、农村投资政策过程中的能动性。阮文山说:“河静省工业已经取得显著发展,但仍十分关注农业、农民、农村问题,特别是建设新农村计划。我们选准拳头产品,推广经济发展模式,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在选择能推动地区、省市和乡坊经济发展的拳头产品后,我们将积极投资发展种苗、相关科技,特别是关注发展加工业,寻找农产品销路,并进一步与工业发展相结合。这有利于基层经济组织发挥主动性。”
      许多国会代表也建议修改补充土地法,其中包括放宽田地面积限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开垦荒地,将农业用地使用期限提高到相当于企业用地租赁期限的水平。此外,政府应及时向农村地区的公共投资项目和国家行动计划项目提供配套资金,以利落实正式发展援助,同时提高农民、农村、农业领域投资发展企业的借贷能力;为盐农制定优惠政策;投资完善县乡级医疗卫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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