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13届国会3次会议通过五部法律草案并讨论出版法修正草案
(VOVworld)-在国会副主席丛氏放主持下,越南13届国会三次会议18日上午就出版法修正草案进行讨论。与会代表均表示赞成颁行出版法修正案。出版法修正案的出台将完善法理环境,解决现实障碍,调整出版活动中的新生关系,同时为出版业继续发展、良好履行文化思想导向和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任务创造便利条件。大多数意见赞成加强国家对出版活动的管理。草案要体现有效加强国家管理,要对中央、地方和基层的责任与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参加出版活动的各个主体要自主经营,自行负责。与会代表建议,维持现行法律关于出版印刷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中央机关和组织印刷单位经营许可证由通讯传媒部审批。胡志明市国会代表陈氏妙翠说:
“关于出版社的组织类型,我不同意出版法修正草案的有关规定,即出版社是国有公立事业单位或单一成员责任有限公司,因为根据现行出版法,出版社属于经营性组织,但需符合一定条件,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这实际上对其行使思想导向职能造成了障碍,因为出版社是盈利性组织,有可能出于盈利目的偏离正确目标和思想导向职责”。
芹苴市国会代表陈氏红深说:
“我建议起草委员会研究、补充有关出版活动、印刷品出版政策的国家管理规定,其中,为集中管理所有印刷品,应建立资料数据库。这在技术上不难,支出少,而且能迅速实施。在对市面流通的印刷品进行检查时,只须使用类似超市的读取设备,就能得到所有有关信息,如:作者、出版社、许可证号、出版内容等”。
关于与国际出版业合作问题,大多数意见都赞成扩大出版社合作范围,加强社会化,大力推动国际合作。关于电子出版、当前的新生突出问题,一些意见认为,草案应剔除有关电子出版物的规定,因为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出版社都以印刷品和电子方式出版。此举符合全球出版业趋势,符合出版活动的融入国际要求。
下午,会议在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的主持下高票表决通过了存款保险法草案、反洗钱法草案、大学教育法草案、烟草危害控制法草案和劳动法修正草案等五部法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