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13届国会4次会议讨论1992年宪法修正案和土地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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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OVworld)-  越南13届国会4次会议11月6日上午分组讨论1992年宪法修正案、1992年宪法修正案民众意见征集决议草案。
     1992年宪法修正案对9项内容作出修正,包括:继续重申、明确党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作用及领导责任,充分体现保护、尊重人权观点,继续牢牢捍卫越南社会主义祖国,为国家扩大国际合作、履行国家权力和义务、为维护世界和地区的和平打下基础。广平省国会代表陈明耀认为,宪法重申了越南是民有、民治、民享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他说:“国家权力属于人民是重要内容之一。党的纲领、决议将其视为修宪工作的一个重要的贯穿性思想。人民通过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民意志、愿望,对人民负责的国会、人民议会行使国家权力”。
     宪法修正案新增了一些人民权利及公民基本权利、义务。扩大国家主席权限也是一项重要内容。国家主席是人民武装力量最高统帅,担任国防与安全委员会主席。
     1992年宪法修正案民众意见征集决议草案规定,于明年1月2日至3月31日征集人民意见。本次会议上,国会讨论并向1992年宪法修正案提出首次意见,通过1992年宪法修正案民众意见征集决议。在征集人民、国会代表意见基础上,修宪委员会将汇总、整理并修改1992年宪法修正案,提交明年5月召开的国会5次会议讨论和征集意见,之后,呈交明年10月召开的国会6次会议审议通过。
     下午,会议分组讨论土地使用权、土地价格、土地征收补偿机制。国会代表认为,土地属于全民拥有,由国家作为所有权人。土地价格由国家决定。地价分档及价格表应根据土地、使用对象灵活、适当调整。除了作出补偿,政府也应制定扶助政策,为被征地者另行就业、稳定生活提供帮助。安江省国会代表黎越长说:“我认为,如果是以国防安全或公共目的征收土地,应该以地换地,并且其价值、条件应与被征土地相当。若被征地者拒绝则采用现金补偿方案。若需要迁移居民,那么应做好安置点建设,确保至少相当于原住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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