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13届国会4次会议讨论宪法修正草案和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
(VOVworld)- 越南13届国会4次会议15日继续讨论1992年宪法修正草案及征集民众意见决议草案。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是越南国家的根本大法。现行1992年宪法由8届国会11次会议通过,根据国家发展的新形势,需要加以修改。
关于政治制度,宪法修正草案强调,越南共产党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领导已得到人民的最高代表机关——国会承认并写入宪法。越南是民有、民治民享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本次宪法修正草案强调发挥人的因素,确保更好地实现人的自由权、宗教信仰自由权。
关于国家经济体制,草案指出,要继续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
扩大国家主席权限也是1992年宪法修正草案的重要内容。据此,国家主席是人民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并担任国防与安全委员会主席。
河江省国会代表赵罗范认为,在当前的新形势下,宪法修正草案应进一步突出海洋、海岛的地位和作用。他说:“我建议增加有关海洋、海岛资源的规定,因为越南是个海洋面积广阔,海洋资源种类丰富、储量较大,并可应用于许多重要领域,从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国家。因此,宪法和法律应确保有效开发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环境,有序规划和开发海洋资源,将优先发展经济与维护国防安全,捍卫海洋、海岛主权相结合”。
1992年宪法修正草案将继续征集各阶层人民的意见,加以修改和完善,以提交明年10月举行的越南十三届国会六次会议审议。
上午,会议举行全体会议,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进行讨论。大多数代表对减免个人所得税表示支持,并认为,将起征点从月收入400万越盾提升至900万越盾,被抚养人月扣税额从160万越盾提升至360万越盾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在当前经济困难的背景下,应分担人民困难,以刺激生产和消费。关于该法生效时间,大多数代表支持政府提出的于明年7月1日生效,以保障政府有时间制定和颁布实施细则。
此前,国会通过两项重要决议,即 2013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决议和2013年国会监督活动计划决议。具体是2013年中央财政预算收入近520万亿越盾,支出680万亿越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