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十三届国会五次会议讨论《居住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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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OVworld)- 越南十三届国会五次会议6月8日继续举行全体会议,讨论《竞赛奖励法》修正草案、《居住法》修正草案等的建议书和审查报告。
     《居住法》修正草案规定,公民若想在中央直辖市各县镇办理常住户口登记,除了拥有合法住所外,还要满足在当地暂住至少一年的条件,办理市内各郡常住户口登记的为两年。
      大部分国会代表赞成草案中的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间规定。但这只是权宜措施,各地要引导居民合理分布,将学校和医院迁到郊区,以减轻市中心人口负荷。
      岘港市国会代表阮氏金翠说:“在当前条件下,应对中央直辖市制定比其他地方更为严格的常住户口登记条件。近些年来,由于城市化加快,农村地区劳动者的就业机会减少,生活水平较低,导致农村居民大量流向城市,加重了城市供应和社会民生负担。”
      下午,国会分组讨论《竞赛奖励法》修正草案和《就业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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