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针,香兰 -  
(VOV)- 越南13届国会常委会12次会议10月6日下午重点讨论国会关于国会和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任职人员信任投票程序、手续和方式决议意见书。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会议。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报告内容全面,符合宪法和法律,但也建议,应具体规定国会民族委员会、各个专门委员会和各级人民议会有关委员会在进行信任投票中的权力,以确保该项工作的可行性,确保信任投票集中进行。阮生雄说:“凡是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任职人员就必须进行信任投票,这样才能确定你是否完成任务?每年都要进行信任投票。对于各个委员会,我们主张相关委员会投票,也是每年进行,但不一定要与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的信任投票同时进行。”
当天下午,会议还就首都法草案关于首都标识、首都名誉公民称号、居民管理、市内行政处罚和财政机制等仍存在不同意见的内容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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