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保障宗教信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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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OVworld) -《宗教信仰法令》实施总结会议5月20日在胡志明市举行。内务部、政府宗教委员会、胡市人民委员会领导人、南部各省市宗教神职人员、教徒代表与会。
      越南国会常委会2004年6月18日颁布《宗教信仰法令》,并于2004年11月15日生效。政府宗教委员会主任范勇表示,《法令》已深入到生活中;全国大部分信徒、神职人员及关注越南宗教情况的国际组织均高度评价党和政府关于宗教信仰的革新政策。
      本次总结会议旨在评估,并向政府有关机关提出《法令》修改意见,进而制定《宗教信仰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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