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海防市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重大案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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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OVworld)- 经过四天的公开民主审理,越南海防市人民法庭以杀人、妨碍执行公务罪对海防市仙浪县荣光乡的6名被告做出判决。
      审判委员会一致裁定,这起案件的被告使用自制炸药和枪械抗拒强拆队是危险行为,导致7名工作人员受伤。强拆队是根据海防市
仙浪县人民政府去年一月五日颁布的决定,对原分配给荣光乡农民段文望的水产养殖池塘强制收回土地的。鉴于本案被告均为首次犯罪,在调查过程中表示悔过,其犯罪行为未造成人员死亡,因此审判委员会认为,应将其视为从轻判决的情节。
      法院最后判处被告段文旺有期徒刑五年,段文贵有期徒刑五年,段文生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段文卫有期徒刑二年。其他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处15个月和18个月有期徒刑,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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