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Vworld)- 越南13届国会10次会议10月29日上午讨论《网络信息安全法(草案)》。
草案对网络信息安全活动作出规定,其中包括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民用密码、信息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信息安全经营;发展信息安全人力资源;信息安全的国家管理;参加信息安全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国会代表认为,颁行上述法律将有助于完善信息安全法理基础,为正在越南从事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稳定、平等发展创造条件,有助于提升信息安全领域国家管理机关的作用和责任。
关于信息安全人力资源开发问题,一些代表对关于集中资源培训更多网络信息安全领域专家、工程师和技术人员的主张表示赞同。
富寿省国会代表阮春水说:“草案规定由通讯传媒部主持,公安部和国防部处理和及时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软件。通讯传媒部没有足够权限,也没有这项业务。因此,应由国防部或公安部负责实施。信息安全培训管理分级工作交由教育培训部负责。这样将超出其权限,导致权力交叉现象,在组织实施中将带来不少困难。因此,应修改为,授权教育培训部组织高等教育机构进行网络信息安全培训。劳动荣军社会部将负责组织职业教育机构进行网络信息安全培训”。
目前,越南互联网用户为4400万,手机用户为1.4亿。保障数百万用户的网络信息安全是必然要求,并需要予以法律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