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宪法修正草案保障人民的权利

   (VOVworld)- 1992年宪法修正草案正在征集各阶层人民的意见。其中,关于经济、环境和土地使用的规定受到大部分选民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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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年宪法修正草案中关于经济成分的规定受到了舆论的普遍支持。近些年来,在国有经济遇到困难的背景下,私人经济及其他经济成分蓬勃发展,为国民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因而,1992年宪法修正草案规定各种经济成分在法律上享有平等地位,将使国家经济出现积极转变,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就业机会,增加国库收入。政府办公厅法律司的丁勇士副教授认为,这项规定完全符合2011年党纲和十一大文件的观点。丁勇士说:“在党的观点中,其中包括党的纲领和社会经济发展路线,以及十一大决议和文件中都承认,各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存、平等竞争,共同发展。十一大决议更进一步指出私人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发展动力。原则上讲,从观点到法律、政策、机制,基本上不存在区别对待和不平等。各种经济成分在越南经济体中可以平等发展。”
      很多人在谈到1992年宪法修正草案对土地所有权问题的规定时都认为,土地全民所有制符合越南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的要求。国家作为土地所有权人的代表,代表全民管理和分配土地,保障土地地租的分配调节过程符合全民所有权人要求。土地全民所有制也充分肯定了越南民族地革命土的成果,符合抗击外侵,捍卫国家独立和领土主权的历史。土地全民所有制有助于维护土地关系稳定,避免不必要纠纷,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为国家发展事业创造十分重要的前提。多乐省政治学院国家与法律系副主任黎缘河说:“我认为,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和国家作为土地所有权人的代表是一项适合的规定。但是,土地属于全民意味着所有人都享有土地所有权,那么如何具体实施这项规定?比 如,既然土地属于全民,那么在政府定价或征收土地时,人民可以提出意见吗?这要求保障土地所有权人的实际权益。这才是落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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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年宪法修正草案也有助于在当前环境污染非常严重的背景下提高企业和个人的环保意识。草案中的相关规定除了提高民众的责任意识外,也促使组织和企业努力保护环境。安沛省退休干部范氏河说:“草案规定人人享有在清洁环境中生活的权利,此外也明确规定每位公民的环保责任、权利和义务。我个人认为,在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背景下,这是一项崭新、及时也符合实际的规定。宪法做出了规定,作为越南公民就要遵守,为越南环境越来越清洁美丽作出努力。”
      对1992年宪法修改草案中有关经济、环境和土地等的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受到全民的好评。这体现了全民对此给予的期待和关心,同时也表明1992年宪法修正草案真正保障人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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