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的基本权利——过上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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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Vworld) - 六十七年前的十二月十日,联合国大会在法国首都巴黎通过了被翻成至少375种语言的《世界人权宣言》。这是全人类和所有国家和民族努力实行的共同标准。建国七十年来,越南在人权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在革命初期,越南党和国家强调了我国制度的本质,是为了人和人的自由权。七十年来,与人权有关的所有问题都得到了肯定并写入法律。实施与人权有关的政策的落实在生活、文化、精神及保障人的福利条件等。

人人享有追求幸福权

国家独立后,胡志明主席在接受国内外媒体采访时曾说过:“我只有一个梦想,最大的梦想,就是让国家完全独立,人民完全自由,同胞们人人都有饭吃、有衣穿,人人都能读书”。有饭吃,有衣穿,上学读书是保障刚刚赢得独立、自由的一个国家的人民能过上幸福生活的最基本条件。

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院长谢玉晋教授博士说:“享有和平生活权是前辈付出鲜血和智慧的巨大努力换来的。胡志明主席曾说过:‘如果国家独立了而人民不能享受幸福和自由,那么独立也毫无意义’。胡志明主席的这一愿望能变成美好的现实生活是经历了建设、努力战胜挑战、排除错误和困难等整个过程才得到的最后结果。”

有关人权的法律日益完善

越南70年来在人权领域取得的成就体现在多个方面,其中包括将所有与人权和人的权利有关的问题写入法律,以建设法权国家。

值得注意的是,国会通过的2013年版宪法中有36条规定与人权和公民权息息相关。这些权利涉及物质、文化、精神和保障人的福利条件等所有领域。

 越南社会科学翰林院的武庆荣教授博士说:“与世界各国宪法相比,我国宪法的发展取得了突破。目前,落实2013年版宪法的完善法律计划的重要方向是人权。越南在制定实施法律过程中不断靠拢国际法律,9项国际公约中我们加入了7项。这是法律领域取得的成就之一。但我们也要继续审视完善法律体系。”

2009年至今,越南国会共出台和修改了25部重要法律,为尊重和保障人权打下全面和坚实的法理基础。此外,政府也批准实施了41项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计划,其中给予弱势人群优先地位。

政府民族委员会副主任潘文雄博士认为,仅保障少数民族同胞利益的相关政策就有200多项,遍及保障物质生活,到文化、服务、医疗等所有领域。范文雄说:“目前,我国宪法第五条相当充分地阐述了少数民族的各种权利。我们在落实减贫政策过程中取得了重要成果并得到国际社会高度评价,我国贫困户比例每年减少4至5个百分点。教育方面,以前少数民族同胞大多失学或文盲,但现在基本完成了小学、初中普及教育,并正在普及高中教育。”

率先实施人权领域的千年发展目标

越南也率先实施人权领域的千年发展目标。这是得到国际社会认可的捍卫民族主权和自决权的动力。

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人权研究院的邓勇志副教授博士说:“在新阶段,越南应提高人民对人权问题的认识,首先是国家机关的干部职工要了解人权、及他们在实施人权中的职能和任务。这要求立法机关充分落实2013年版宪法中的人权规定。”

迄今,越南颁布并正积极实施2020年司法改革战略,旨在为保障人权充分落到实处奠定法理基础,保障每个人都能过上自由、平等和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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