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共识,力争使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取得成效

      (VOVworld) - 越南第13届国会第6次会议正在河内举行。要凝聚共识,力争使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取得成效,这是大多数国会代表在讨论今年反腐败工作时提出的意见。
      尽管不是国会会议的新议题,但在本次会议上,代表们提出了不少倡议,旨在减少,进而杜绝腐败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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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审预防腐败机制

      面对腐败犯罪在多个领域有增无减,且手段复杂狡诈的情况,公安部预防和打击犯罪总局副局长、河内市国会代表杜金线认为,职能机关要继续通过重审当前的监察管理机制弥补相关规定漏洞。
      目前,政府监察总署和公安部反腐专责机构在活动模式和方式上仍存在一定限制。
       他说:
“预防、打击犯罪和腐败是非常重要的内容,我们建议国会今后继续对这项工作予以关注并更加坚决指导、监督。要通过制定各种机制弥补国家管理漏洞,除了相关法律政策外,关于监察、检查等的机制也要重新进行评估。” 
      国会司法委员会副主任阮庭权认为,预防机制有了,但效果不佳。内部监察无法发现腐败行为表明,干部工作在管理上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大溜的现象,无法形成全民参与反腐败的广泛运动。
      他表示:
“我们要重新审核预防机制。目前,我们认为,最行之有效的预防办法就是公开透明。所有标准都要公开透明,从干部选聘、任用,到投标、项目和国家目标计划审批等。只有这样才能铲除腐败土壤。我们也不必搞得四处出击。关于处理措施,要加强刑事处罚,并严明执法。”

      完善反腐法律体系

      胡志明市国会代表阮氏决心建议,重新审视各起腐败案件,以发现法律漏洞,进而国会腾出时间开展反腐法律建设工作。她也建议国会在必要时举行反腐专题会议。
      国会社会问题委员会副主任杜孟雄提议建立一个直属国会,有足够威慑力的反腐体系​。
      越南已经成立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权力最高,覆盖面很大,但因为是指导委员会,因此主要职责是制定方针、政策和体制。而多年来反腐工作的薄弱环节在于组织实施。因此要继续研究建立一个有足够威慑力、独立、直属国会的反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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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力于查处大案要案

      关于如何处理腐败罪犯,许多代表建议颁布决议,对监察、审计、检察院、法院等机关制定具体指标,以控制对腐败罪犯滥用监外执行现象。虽不全面禁止,但也不得滥用。
       此外,要重新检查从中央到地方的反腐败专责人员队伍。胡志明市国会代表杜文当认为:
“要加强反腐败斗争,要集中打击钱多权重领域的腐败现象,查处几个这样的大案要比上千起小案效果更好。如果不改变打击方式和方法,四面出击,那么效果反而不好。要加强检查、监察和严格处置,不采用打苍蝇的做法,而要集中于投资额大的大型项目。”
      国会代表也认为,反腐败是个长期的斗争过程,要力争每年发生转变。因此,国会会议上提出的建议将有助于更有效完成反腐任务,同时逐步满足越共11届4中全会决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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