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日益良好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VOVWORLD) - 民主与人权密切相关。 因此,要有效保护和促进人权就需要加强、扩大和促进民主。越共十三大文件确定:践行和广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发挥人民当家作主和自治作用,发挥全民大团结力量,巩固和提高人民的信心,凝聚社会共识。

社会主义民主是越南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特征。越南共产党 2011 版纲领强调:“社会主义民主是制度的性质,既是国家发展的目标,也是动力。建立并逐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确保民主在现实生活中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得到落实。民主要与纪律和纪纲相结合,且必须被法律制度化和得到法律保障”。这是得到综合且概括性较高的民主观点,强调了越南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是“民主”和“人民当家作主”,并成为越南人民所建设的越南社会主义制度的八大特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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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社会主义民主是一项奋斗目标,这需要党领导下的整个政治体系做出努力,越南党、国家、祖阵及社会政治组织与越南2013版宪法等具有许多新亮点的重要文件得到颁布,其中包括与民主、人权和人民当家作主有关的多项问题。国家权力机关落实与民主有关的法律文件体系得到具体化和制度化。越共中央政治局颁布了《关于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实施监督和社会论证的规定》和《关于祖国阵线、社会政治组织和人民群众向党和政权的建设建言献策的规定》及其它多项规定。

《基层民主规制》和《乡、坊、镇民主实施法令》的贯彻落实取得了重要成果。党内、全社会的民主气氛日益浓厚。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正朝着发扬民主和精简机构、发挥会员和团员的积极、民主、自觉作用的方向革新。

国家革新 35 年, 1991 年颁布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落实30年和 2011 年修订的《纲领》落实10年来,越南民主在各个领域取得了许多成就。党内民主实践继续取得新发展,在党的活动中鼓励思想自由,以建设性精神尊重不同观点和个人意见。国家机关的民主实践,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和完善中。国会活动不断革新,并继续朝着专业化和更加重视民主的方向发展。政府活动重新朝着建设电子政务和创造型政府等方向发展,以促进公共行政的民主化。

司法机构继续得到健全,基于法律至上、公开透明和负责任等原则运行。祖国阵线和政治社会组织活动中的民主实践继续得到推进;积极参与社会咨询和论证,积极参与党建工作,积极参与国家在某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对于这些成就,越共十三大决议强调了“社会主义民主日益得到弘扬和推广”; “通过直接民主和代议制民主,人民当家做主权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特别是在政治和经济领域得到落实”。人民群众对国家重大问题发挥自主权的作用得到重视。尊重、保障和保护公民的人权、权利和义务;将公民权与社会义务和责任相结合。

良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就是激发人民群众的巨大潜在力量,成功建设社会主义和牢牢捍卫越南社会主义祖国。 越共十三大文件中关于社会主义民主和促进全民大团结力量的新观点是继承社会主义民主实践的成果,促进全民大团结力量为新形势下的国家发展事业做出贡献,不断提升人民对国家发展的自主权,面向2030年建党100周年、2045年建国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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