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国企结构——一项及时有效的措施

       (VOVworld)- 越南政府总理最近批准2011-2015年重组国企结构提案,其重点是国有集团、总公司,力争使国有经济成为国民经济骨干力量,发挥主导作用,协助政府调节和稳定宏观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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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重组国企提案,国家全资企业分成三组进行重组。第一组是国家垄断行业中的国家全资企业,在社会经济与国防安全中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第二组是股份化企业,其中国家持股百分之50。第三组是长期亏损,且难以扭亏为盈的国企进行出售或转让,重组债务转为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解体、破产。国企重组不分级别,不分主管单位,只根据不同行业、领域进行,首先是建筑、贸易、电信、出版、给排水、都市环境等领域。国企重组是全方位重组,涉及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经营行业、发展战略、市场和投资。财政学院副院长黄陈厚副教授说,重组国企,换句话说就是股份化,应从大型国有集团着手,如:越南石油天然气集团、越南煤炭与矿产集团,越南军队电信集团等,并且要彻底。出售国企主要面向私人投资者,而不是战略投资者。他说: “为成功实施股份化,首先要确定哪些行业是国家应占有主导地位,哪些不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股份化。国有大集团、尖端行业国企也要股份化,这样私人资金就可参与进来,与国有资金共同经营。我们也不要争论股份化是否就是私有化。因为股份化之后国家还是大股东,而争论只会使股份化原地打转,进行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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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目前越南国企的一大问题是投资分散,不专注于主营业务,效益低。政府总理最近颁行的重组国企结构提案要求国企在2015年前撤出对非主营业务的投资。国际经济与政治学院干部裴玉山认为,国家只应从事对社会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而私人难以涉足的重要领域。涉及社会服务的领域,股份化要缓慢慎重。铁路、航空、电力、油气等领域,国家只需掌控基础设施,放开服务领域,由私人资本平等竞争。他说 :“我认为,国家应退出盈利性企业,转让给私人。但在转让过程中,要保障社会安全,避免对社会造成影响,特别是公共、公益领域的私有化,要逐步实施,股份化后要让企业自主经营,这样才会有好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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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企重组完成后,要有合适的政策机制,协助企业发展。另外,要向各部门行业下放国企监督权。中央经济管理研究院的陈金强博士认为,要重新规定国企的作用、职能,强化管理,特别是所有权人的监督权。他说:“过去,我们关心的是管理对象,是国企,但现在,我们要更关注国家的管理者角色。我们要转变观念,把所有权人管理与国家行政管理区别开,这样才能保障所有权人管理的集中统一,保障所有权人实施监督管理的专责、专业和能力”。
     重组国企结构提案的一项内容是面向多种所有制,加紧完成实行股份化的行业、企业名录。根据政府批准的方案进行国企股份化被视为到2015年的一项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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